《萍乡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系萍乡市政府2018年度地方立法项目之一,现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由萍乡市城管执法局起草完毕,并提交市政府审查。为推动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有关规定,萍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拟于近期就条例征求意见稿设置行政处罚有关内容召开立法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的主要内容
根据条例要规范的内容,拟重点对条例征求意见稿设置的行政处罚的合法、科学、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萍乡实际的有关情况进行听证。
条例征求意见稿原文可通过中国萍乡政府网(www.pingxiang.gov.cn)和萍乡发布微信公众号获取。
二、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
本次听证会将邀请有关部门代表、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参加,同时,欢迎关心我市城市管理和建设工作的人士报名参加,我办将从报名者中邀请10名人员参加会议。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25日18时止。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妥立法听证会报名表(见附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以及邮件的方式向萍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6816165,传真号:6832546,电子邮箱:3035667165@qq.com。
(三)报名要求: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符合听证陈述人要求的公民,均可报名参加,有关单位也可推荐人员参加。报名时请表明所陈述的问题及所持的主要观点,同时告知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及个人联系方式等。
听证代表名单确定后,萍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直接通知本人,并告知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四、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将邀请相关媒体记者参加。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公示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核实并确定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后,通过中国萍乡政府网(www.pingxiang.gov.cn)和萍乡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名单,以便听证会代表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
特此公告!
萍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 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