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精神,芦溪县加大力度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积极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6月28日,萍乡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组及各科室业务人员对芦溪县芦溪镇高楼村等2个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和芦溪县芦溪镇丰泉村等2个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理项目进行验收评审。经过实地踏勘、查验资料、听取汇报、评审后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二个项目通过验收。
该二个项目通过验收后,实际新增旱改水指标420.6225亩、国家利用等别由8.6等提高为5等,新增产能156450.37公斤,为芦溪县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