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芦溪县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围绕涉“水”问题,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该县着力开展畜禽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关停禁养区内养猪场236户;开展涉河工业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建成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并正式投入使用,实现园区可接入企业污水收集处理率100%;开展水源地农家乐专项整治行动,关停山口岩水库周边农家乐13家;开展非法采砂和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取缔非法采砂点8处,拆除采砂船3艘,查处非法捕鱼10起;开展防洪治涝专项行动,完成了亚行贷款袁河、新华河、潭口河城区段“三河治理”项目专项方案和袁河风光带建设方案,并将启动建设。
针对涉“气”问题,开展燃煤小锅炉整治。该县拆除或永久停用并上报注销10蒸吨以下锅炉46台;开展国省干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累计处罚车辆600余台,卸载货物3872.2吨,恢复改装车辆130辆,强制报废淘汰黄标车120辆;加强餐饮油烟整治,全县大小餐馆已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54家;开展秸杆禁烧整治,建立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微信工作群通报制度,全面推进解决秸秆禁烧问题。
该县还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企业230家次,对51家违法违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关停取缔违法排污企业12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9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企业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