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来信人反映芦溪县永福陵园反映,芦溪镇温埠村一些村民在永福陵园周边乱占林地,破坏森林植被建坟,修“活人墓”和违规土葬。
二、交办信访件
编号:信26-12,由芦溪县人民政府承办,2017年5月31日收到,6月16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要求处理。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来信人所反映的永福陵园周边存在“建坟及修建活人墓”的具体地点位于芦溪镇温埠村俗称“革马塘”的地方,为一片茅山,属于温埠村管理处第6组、7组、8组的自留地。1997年至今,温埠当地村民以及东渡村二组附近村民陆续在福陵园周边建坟。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17年5月31日、6月8日芦溪县人民政府分别组织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成立调查组进行了实地查看及走访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对违规土葬情况的现场核实。
核查清点“革马塘”附近约有墓地200多座,每座墓地平均10平方米,占用林地共3.6亩。由于排放秩序不规划,山头大部分已用做坟墓用地。从走访当地群众反馈的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当前状况形成的主要原因为:
1、该地点处于县城郊结合部,由于城镇范围逐渐扩大,形成了城镇居民与当地村民混居的现状。周边因工业园区建设拆迁及古城公园、绿洲公园等公益性公园建设搬迁坟墓近2000多个,迁移的坟墓都被安置在那里。
2、现有墓地中除了本村村民安置过世的亲人,也有当地出生的人之前长期在外地生活,过世后落叶归根安置在那里。还存在部分城镇居民去世后就近安葬的现象。构成的具体情况非常复杂,无从考证。
(二)关于对反映修“活人墓”情况核实。
现场仅发现有少量空穴坟地,占地面积比墓地较小,未树立墓碑。据走访当地年长的村民介绍说,这源自于当地一种称作“打生基”的民风习俗。是将茶叶、稻谷、鸡蛋等用瓷罐封装后埋在拟建坟的地点,几年后再挖出。通过观察罐内物品的变化程度,作为判断该地是否为适宜安葬的点位。该风俗由来已久,占地少,数量也不多,完全不同于修建“活人墓”的情形。
六、存在问题
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一)“革马塘”当地植被为茅草居多,
林木较少。不存在信访件所称破坏森林植被的情况。但由于当地村民无序兴修坟墓,未节约集约用地,确实存在占用林地的现象。反映违规建坟的情况部分属实。
(二)当地村民“打生基”的风俗与“活人墓”的情形不同,反映修建“活人墓”的情况不属实。
七、处理整改情况
由于单个坟墓面积小,涉及户数较多,进行执法查处恐将造成不稳定因素,不具备依法行政的条件。
整改措施:责令整改。
(一)芦溪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县国土局对当地村民将集体山地非法交易于他人用作墓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芦溪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县林业局、县国土局、芦溪镇政府加强动态巡查,未经批准,不得在该地块擅自占用土地用于建坟。
(三)芦溪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县民政局加强疏堵结合,从源头上积极推进殡葬改革的综合治理,及时会同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及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殡葬联合执法,严格整治乱埋乱葬等违法违规殡葬行为。
(四)芦溪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县国土局、县林业局、芦溪镇人民政府、温埠管理处进一步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通过控制单个墓穴用地面积及有序排列等方式规划用地,以达到节约、集约化用地的效果。同时完善排水沟,保护好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八、问题解决情况
正在解决。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在萍乡市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