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
萍乡市湘东区下埠镇工业园江西百纳瓷业有限公司,生产产生的废料、尾渣等堆放在1公里以外的东大道尾段右边的山坡上。2016年4月开始到目前堆放的面积有几千平方米。山坡落差有20米高,存在塌方的隐患。8月4日停产。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交办的信访件所属编号70-38,由湘东区政府承办,8月10日收到,8月15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要求解决塌方隐患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该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已在中央环保督查信访件(属52-29)调查处理汇报中予以了说明。
五、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2016年8月11日,湘东区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以明查方式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群众反映的“萍乡市湘东区下埠镇工业园江西百纳瓷业有限公司,生产产生的废料、尾渣等堆放在1公里以外的东大道尾段右边的山坡上。2016年4月开始到目前堆放的面积有几千平方米。”的情况属实。经查,位于该工业园东区确实堆放了部分余土和工业生产废渣,实为园区东区平整土地回填土方。2008年该园区启动东区建设,建设面积为1000亩,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现还有少量的土地平整回填工作,即为群众投诉的区域。因挖方不足,工业园决定将百纳公司产生的一般普通废渣补充填方,目前补充填方1200 m3,其余为普通挖方,总填方量为8万方,总填方面积为15亩。
(二)群众反映的“山坡落差有20米高,存在塌方的隐患”的情况不属实。经现场踏看,填方工程落差仅为6米左右,且该填方工程砌筑了挡土墙。经安监、水务部门判断,基本没有塌方的隐患。据现场周边观察,填方工地最近住户在500米以外,不会对周边村民住户构成影响。
(三)群众反映的“8月4日停产”问题不属实。据调查了解,环保部门近期未对该公司作出过停产的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决定,百纳公司也没有自行停产的情况。群众反映“8月4日停产”的问题,经调查组分析,可能是因天气炎热原因,工业园决定东区回填土方工程于2016年7月29日至8月11日停止施工。
调查核实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该填方工程由萍乡市同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建,该公司未完善填方工程水保措施,存在水土流失和地面径流污染问题,也没有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扬尘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问题
该填方工程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存在水土流失,地面径流污染问题。
该填方工程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扬尘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
七、处理整改情况
处理措施:立案处罚、限期整改。
整改情况:
1.针对萍乡市同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回填施工过程中,未采取防尘措施,水土保持不完善的违法行为,2016年8月12日,湘东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的行政命令,责成该公司立即采取防扬尘措施。限期该公司在2016年8月底前完成填方地覆土工作,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地面径流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同日,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2.由萍乡市陶瓷产业基地管委会负责完成东区回填区域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八、问题解决情况
正在整改。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2016年8月15日在萍乡市政府网站、市环保局网站公开;8月18日在萍乡电视台公开;8月19日在萍乡日报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