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对老百姓投诉“萍乡市安源区白源镇萍乡钢铁厂白源分厂白天减产,晚上7点以后偷排刺鼻废气,目前仍在生产中”的处理。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交办的信访件所属编号79-51,由萍乡市环保局承办,8月15日收到,8月17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要求解决偷排刺鼻废气污染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信访件中举报的萍乡市安源区白源镇萍乡钢铁厂白源分厂应为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简称安钢公司),该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已在萍乡回复省督函44号调查处理情况汇报中予以了说明。
五、调查核实经过情况
信访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016年8月15日,以市环保局为主的调查组以明查的方式对该信访件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群众反映的“萍乡市安源区白源镇萍乡钢铁厂白源分厂白天减产,晚上7点以后偷排刺鼻废气”的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核实,该公司的各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反映数据正常;通过查看生产记录和夜间在线监测数据近期历史记录,没有发现白天减产和夜间超标的现象;据近期环保执法监察人员对该公司日常巡查反映,也未发现有夜间偷排现象。出现群众认为晚间偷排污现象,我们分析可能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晚间易形成逆温层,导致大气污染物富集,使老百姓误认为夜间企业超标偷排。
(二)关于群众反映的“目前仍在生产中”的情况属实。近期市、区环保部门没有对该公司下达停产整治或停止生产的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目前企业仍在生产是其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问题
在不利气象条件下,晚间易形成逆温层,导致大气污染物富集,影响厂区周围空气质量。
七、处理措施和整改情况
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一是从目前的浓度控制调整为浓度与总量双重控制,严格控制其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是督促并要求其对环保治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不断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三是利用在线监控系统实施远程监控的同时,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发现不正常运转环保设施或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从严查处。四是根据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要求,督促开展工业堆场整治,依法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行为。五是督促企业加强生态防护屏障的建设。
八、问题解决情况
已解决。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2016年8月17日在萍乡市政府网站、市环保局网站公开;8月18日在萍乡电视台公开;8月19日在萍乡日报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