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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萍乡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2017-05-12     来源:市政府办 字号:[            ]

  刘定明讲话 李小豹作动员讲话 李江河主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萍乡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5月12日,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萍乡市工作动员会在萍乡市召开。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刘定明、副组长曹永琳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市委书记李小豹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江河主持。

  刘定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大气力,敢于动真格的,认认真真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要求加大环境督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省委、省政府始终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坚持不懈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确立了“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奋斗目标,提出了“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任务,并决定在全省实施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刘定明强调,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萍乡市,重点是督察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市级有关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县(区)级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督察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其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情况;重点检查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等,推动萍乡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绿色发展。萍乡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开明开放、文明幸福、和谐平安的新萍乡,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李小豹表示,省环保督察组到萍乡开展督察工作,既是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和把脉会诊,也是对我市工作的有力支持和促进。李小豹要求,萍乡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环保工作的具体要求上来,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鹿心社书记、刘奇省长等省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支持配合省督察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情况汇报、资料提供、条件保障、督察整改等各项工作。对省督察组发现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坚决做到“四个不放过”,即: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该停产整治的一律停产整治,该取缔关停的一律取缔关停;对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地方,该约谈的约谈,该追责的追责;对少数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萍乡市将把这次督察工作与抓好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督察组对我市的工作要求转化为我们事业发展的动力,促进环境质量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地生根,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作出新贡献。

  会上,曹永琳还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条件保障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市委、市政府全体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以及市委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管委会党政班子全体成员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24天左右。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5月12日-6月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99-6778071,专门邮政信箱:萍乡邮政10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萍乡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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