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内容 | 指 标 | 指标说明 |
日常评测 (85分) | 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公开日常监测情况(40分) | 各县区、各部门按照《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监测考核指标》(附件2)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情况,最终得分按40分权重计入年终考核总分。 |
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25分) | 各县区、各部门按照《365备用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附件3)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情况,最终得分按25分权重计入年终考核总分。 |
自身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分) | (1)是否存在站点无法访问:首页无法访问。(单项否决,即自身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不得分,下同) |
(2)是否存在网站不更新:首页栏目信息2周内不更新。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栏目信息的更新情况。(单项否决) |
(3)是否存在栏目不更新:1.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信息2周内未更新的栏目数量超过5个;2.网站中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超过10个;3.网站中的空白栏目(无内容)数量超过5个。(单项否决) |
(4)是否有严重错误:网站存在严重错别字、虚假或伪造内容以及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单项否决)。 |
(5)是否存在互动回应差:互动回应类栏目超过1个月未回应扣2分,3个月未回应单项否决。(单项否决)。 |
(6)网站首页可用性:如果首页15秒内打不开扣2分,累计出现3次单项否决。(2分)。 |
(7)链接可用性:首页不能正常访问的链接每个扣1分,其他页面不能正常访问的链接每个扣0.1分。(2分)。 |
(8)信息更新情况:所有栏目信息更新数量2周内少于10条扣2分,未更新单项否决。(2分)。 |
(9)政务咨询类栏目:1.未开设栏目的,扣2分;2.开设了栏目,但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栏目中无任何有效信件、留言的,扣2分。(2分) |
(10)调查征集类栏目:1.未开设栏目的,扣2分;2.开设了栏目,但栏目不可用或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了调查征集活动较少的(各县区、部门门户网站少于3次),扣1分。(2分)。 |
(11)互动访谈类栏目:1.市直部门不开设栏目不扣分,县区门户网站未开设栏目的扣2分;2.开设了栏目,但栏目不可用或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了互动访谈活动较少的(少于3次),扣1分。(2分)。 |
(12)办事指南:1.办事指南要素类别缺失的(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每发现一类扣1分;2.办事指南要素内容不准确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2分)。 |
(13)附件下载:1 .办事指南中提及的表格和附件未提供下载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2.办事表格、文件附件等无法下载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2分)。 |
(14)在线系统:在线申报或查询系统不能访问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2分)。 |
(15)是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否符合《条例》要求(2分)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终考评(15) |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分) | 自身网站已使用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2分),拟采用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并已报市网站服务中心(1分),未计划(0分)。 |
组织和保障 (4分) | 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有专职领导分管、专业部门(科室)负责、专门人员维护信息公开工作。 (1分) |
统一政府网站技术平台,整合部门网站建设情况。(其中县区计2分、市直部门不计分)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项经费。(县区计0.5分、市直部门计2分) |
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及认真组织实施。(县区计0.5分、市直部门计1分) |
公开渠道建设(2分) | 县区应在国家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部门应当及时把信息移交给市档案局(1分)。 |
在本机关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专栏(1分)。 |
畅通渠道,在信息公开中便民、利民创造突出业绩(鼓励加分项)。 |
制度建设 (3分) |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0.5分)。 |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并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0.5分)。 |
网站管理部门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0.5分)。 |
是否形成在公文处理过程中同步确定文件等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及执行情况(0.5分)。 |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机制(0.5分)。 |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情况(0.5分)。 |
完善制度,制定的相关制度填实空白且受到上级机关重视(鼓励加分项)。 |
创新机制,有关工作在全国有较大影响或受到上级机关重视(鼓励加分项)。 |
依申请公开 (2分) | 建立并不断完善依申请受理、处理机制、工作流程,受理的信息公开公开比例高于70%(1分)。 |
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络、邮件等各种受理渠道是否有效(1分)。 |
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回复、处理的,违规则扣2分/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节严重的将依其影响大小酌情扣分。 |
监督考核 (2分) | 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0.5分)。 |
县区对所辖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情况,市直单位对其所属条线的县区部门和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督查情况(0.5分)。 |
按时公开年度报告且年度报告内容要素齐全(0.5分)。 |
依法受理举报并及时处理(0.5分)。 |
对符合责任追究规定情况的切实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如未及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则扣除5分)。 |
对此类重大信息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发布,如有违规发布的情况,违规则扣2分/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节严重的将依其影响大小酌情扣分。 |
减分项 | 政府信息公开失实、泄密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未经保密审查,造成泄密,并产生恶劣影响的,发现则扣10分/例。 |
举报、投诉 | 受到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举报、投诉,经调查属实的,发现则扣10分/例。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中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发现则扣10分/例。 |
加分项 (10分) | 1.创新信息公开机制,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出台信息公开方面便民利民的相关措施;(每项加1分) 2.突出网上政府作用,加强与民互动交流,通过中国萍乡政府网开展与自身部门职能相关的在线访谈、网上征集、民意征询等活动,制作发布民众密切关切的各类专题。(每项加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