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府字〔2016〕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黄琳同志的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惠萍同志的市公安局缉毒支队支队长职务;
肖德军同志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游兰波同志的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2016年10月31日